议员伦理纲领
长兴郡议会议员作为居民的代表,凭良心诚实履行职务,
以便值得居民信赖,如下规定应遵守的伦理纲领。
- 1. 作为居民的代表,涵养人格和见识,遵守礼节,维持议员的品位,忠实代言居民的意思。
- 2. 作为居民的服务者,为了增进居民的福利,以公益为先的精神诚实执行职务。
- 3. 作为公职人员不谋求与职务相关的非法利益,不行使不正当的影响力,成为清廉简朴的生活模范。
- 4. 作为议会的组成成员,保障相互之间的机会均等,以充分的讨论解决问题,遵守适法秩序。
- 5. 作为负有责任的从政人,对所有公事行为,向居民负责。